關于組織申報文旅部“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2024年度課題研究項目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24-04-28 點擊數:

校内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關于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發揮文化館發展研究院理論支撐作用,文化和旅遊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簡稱“發展中心”)現組織開展“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2024年度課題研究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類型

課題類型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專項經費資助重點項目3個,研究經費5萬元/個;一般項目10個,研究經費3萬元/個。申報單位可按照項目具體情況選擇申報。

超出專項經費資助數量的課題項目,發展中心将結合實際情況擇優立項,研究經費由申報單位自籌。

二、指導性選題

以下所列選題均為方向性、指導性選題,申報單位需根據選題方向及自身研究優勢,确定對應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可對選題名稱做适當修改、細化。每個選題方向原則上隻确立1個項目。對于研究成果可以轉化為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的,優先立項。

(一)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1.新時代文化新使命與文化館(站)高質量發展

2.中華美育精神傳承與文化館(站)全民藝術普及

3.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建設與文化館(站)設施體系完善

4.構建文化館法律政策規範體系研究

5.健全文化館服務供給體系研究

6.文化館服務數字化智慧化應用場景研究

7.新時代繁榮群衆文藝路徑與方法研究

(二)一般項目選題指南

1.文化館:人民的終身美育學校實現路徑研究

2.鄉鎮(街道)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服務效能提升研究

3.基層事業單位改革背景下基層文化館(站)管理體制變化調研與對策研究

4.文化館服務區域協同、東西協作、對口幫扶機制、方式與成效研究

5.文化館的國際交流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

6.全國文化館服務宣傳周聯動機制研究

7.文化館(站)文化志願服務創新發展研究

8.全民藝術普及共同體建設研究

9.文化館(站)青少年美育路徑、方法研究與典型案例調研

10.文化館(站)在文旅深度融合發展中的作用研究

11.文化館(站)與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

12.廣場舞創新發展研究

13.“村晚常态化發展研究

14.文化館市民藝術夜校現狀調查與可持續發展研究

15.文化館(站)延時服務現狀調查與支撐體系研究

16.群衆文化活動品牌打造機制研究

17.文化館特殊群體服務研究

18.文化館文創産品開發與推廣

19.文化館業務門類分類分項研究

20.文化館基層群衆文藝團隊管理研究

21.深化文化館總分館制路徑研究

22.文化館常态化績效評價指标研究

23.文化館藝術檔案管理研究

24.我國(或區域)文化館發展史研究

三、申報說明

(一)課題組成員要求

1.課題負責人需為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對公共文化或文化館工作有深入研究,申報重點項目應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者同等研究能力,申報一般項目應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

2.課題負責人具有獨立開展研究或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3.課題組成員不限于申報單位在職人員,課題申報須征得所有課題組成員本人同意。

(二)其他要求

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确保課題負責人及其他課題組成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本次課題申報作如下限定:

1.課題負責人原則上同年度隻能作為1個課題項目的負責人,課題組成員最多參加2個課題項目;

2.課題項目要堅持原創性,所申報項目如已申報其他項目課題并被批準,不得重複申報。

3.申報課題應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已經立項的撤銷并通報。為保證申報評審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評審會議召開前申報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評審專家或邀請評審專家進行申報輔導,一經查實将取消申報資格;課題組成員不得作為該課題項目的驗收評審專家。

四、經費使用和管理

經專家評審、立項公示無異議的,正式通知課題申報單位和課題負責人,發展中心與資助項目的申報單位簽訂課題研究合同(合同模闆另行發布),由申報單位開具增值稅發票或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項目應與委托業務相關,如:課題費、項目費、委托業務費等,不可使用事業單位往來票據。

确認立項資助的課題項目将于2024年撥付啟動經費,重點項目2萬元/個,一般項目1萬元/個,剩餘尾款于2025年結項後支付。

課題研究經費的使用範圍和管理,執行國家有關科研經費的相關規定。經費應當納入申報單位财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确保專款專用。經費開支範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勞務費。

五、評審驗收

課題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及其他,研究周期為一年,自簽訂課題研究合同之日起計算。工作要求:

1.階段性研究成果:期間适時組織中期檢查,提交中期研究報告。研究成果将優選納入《中國文化館》輯刊、《文化館藍皮書》等出版。

2.最終研究成果:2025年下半年提交最終研究成果,開展課題結項驗收評審。

檢查與評審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最終研究成果驗收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發展中心将對合格以上檔次的課題頒發結項證書。

六、成果版權

研究成果版權歸發展中心和課題申報單位共有,相關人員在公開發表時,應标注“受文化和旅遊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資助”。

七、學校申報工作安排

1. 項目以二級學院(課部)為單位申報,各單位要加強對本次課題申報工作的組織與指導,嚴格審查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保證課題申報質量。

2.各單位請于522日前将一式一份紙質版《“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2024年度課題研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送交科研處(綜一503),并将電子版(word版)發送至郵箱616713606@qq.com,主題請注明“2024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申報(單位+申請人)”

3. 申請人請按各時間節點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報送方式所報材料完全一緻。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梅老師

聯系電話:027-87934415

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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