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關于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發揮文化館發展研究院理論支撐作用,文化和旅遊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簡稱“發展中心”)現組織開展“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2024年度課題研究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類型
課題類型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專項經費資助重點項目3個,研究經費5萬元/個;一般項目10個,研究經費3萬元/個。申報單位可按照項目具體情況選擇申報。
超出專項經費資助數量的課題項目,發展中心将結合實際情況擇優立項,研究經費由申報單位自籌。
二、指導性選題
以下所列選題均為方向性、指導性選題,申報單位需根據選題方向及自身研究優勢,确定對應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可對選題名稱做适當修改、細化。每個選題方向原則上隻确立1個項目。對于研究成果可以轉化為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的,優先立項。
(一)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1.新時代文化新使命與文化館(站)高質量發展
2.中華美育精神傳承與文化館(站)全民藝術普及
3.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建設與文化館(站)設施體系完善
4.構建文化館法律政策規範體系研究
5.健全文化館服務供給體系研究
6.文化館服務數字化智慧化應用場景研究
7.新時代繁榮群衆文藝路徑與方法研究
(二)一般項目選題指南
1.文化館:人民的終身美育學校實現路徑研究
2.鄉鎮(街道)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服務效能提升研究
3.基層事業單位改革背景下基層文化館(站)管理體制變化調研與對策研究
4.文化館服務區域協同、東西協作、對口幫扶機制、方式與成效研究
5.文化館的國際交流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
6.全國文化館服務宣傳周聯動機制研究
7.文化館(站)文化志願服務創新發展研究
8.全民藝術普及共同體建設研究
9.文化館(站)青少年美育路徑、方法研究與典型案例調研
10.文化館(站)在文旅深度融合發展中的作用研究
11.文化館(站)與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
12.廣場舞創新發展研究
13.“村晚”常态化發展研究
14.文化館“市民藝術夜校”現狀調查與可持續發展研究
15.文化館(站)延時服務現狀調查與支撐體系研究
16.群衆文化活動品牌打造機制研究
17.文化館特殊群體服務研究
18.文化館文創産品開發與推廣
19.文化館業務門類分類分項研究
20.文化館基層群衆文藝團隊管理研究
21.深化文化館總分館制路徑研究
22.文化館常态化績效評價指标研究
23.文化館藝術檔案管理研究
24.我國(或區域)文化館發展史研究
三、申報說明
(一)課題組成員要求
1.課題負責人需為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對公共文化或文化館工作有深入研究,申報重點項目應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者同等研究能力,申報一般項目應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
2.課題負責人具有獨立開展研究或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3.課題組成員不限于申報單位在職人員,課題申報須征得所有課題組成員本人同意。
(二)其他要求
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确保課題負責人及其他課題組成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本次課題申報作如下限定:
1.課題負責人原則上同年度隻能作為1個課題項目的負責人,課題組成員最多參加2個課題項目;
2.課題項目要堅持原創性,所申報項目如已申報其他項目課題并被批準,不得重複申報。
3.申報課題應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已經立項的撤銷并通報。為保證申報評審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評審會議召開前申報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評審專家或邀請評審專家進行申報輔導,一經查實将取消申報資格;課題組成員不得作為該課題項目的驗收評審專家。
四、經費使用和管理
經專家評審、立項公示無異議的,正式通知課題申報單位和課題負責人,發展中心與資助項目的申報單位簽訂課題研究合同(合同模闆另行發布),由申報單位開具增值稅發票或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項目應與委托業務相關,如:課題費、項目費、委托業務費等,不可使用事業單位往來票據。
确認立項資助的課題項目将于2024年撥付啟動經費,重點項目2萬元/個,一般項目1萬元/個,剩餘尾款于2025年結項後支付。
課題研究經費的使用範圍和管理,執行國家有關科研經費的相關規定。經費應當納入申報單位财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确保專款專用。經費開支範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勞務費。
五、評審驗收
課題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及其他,研究周期為一年,自簽訂課題研究合同之日起計算。工作要求:
1.階段性研究成果:期間适時組織中期檢查,提交中期研究報告。研究成果将優選納入《中國文化館》輯刊、《文化館藍皮書》等出版。
2.最終研究成果:2025年下半年提交最終研究成果,開展課題結項驗收評審。
檢查與評審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最終研究成果驗收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發展中心将對合格以上檔次的課題頒發結項證書。
六、成果版權
研究成果版權歸發展中心和課題申報單位共有,相關人員在公開發表時,應标注“受文化和旅遊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資助”。
七、學校申報工作安排
1. 項目以二級學院(課部)為單位申報,各單位要加強對本次課題申報工作的組織與指導,嚴格審查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保證課題申報質量。
2.各單位請于5月22日前将一式一份紙質版《“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2024年度課題研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送交科研處(綜一503),并将電子版(word版)發送至郵箱616713606@qq.com,主題請注明“2024文化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計劃申報(單位+申請人)”。
3. 申請人請按各時間節點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報送方式所報材料完全一緻。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梅老師
聯系電話:027-87934415
科研處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