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時間:2022-08-23 點擊數:

校内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持續繁榮發展,根據年度工作安排,開展2022年度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基金前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内容

1.湖北省高等學校馬克思主義中青年理論家培育計劃(第九批)

2.2022年度湖北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請人(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所在工作單位為在鄂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在職博士生(博士後)通過具備條件的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2.各單位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程序、嚴守标準,切實履行好審核把關職責,确保申報人和申報内容等信息的準确、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對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省社科基金前期資助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省社科基金前期資助項目的申請。(2)不得以在研或已結項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研究成果申請省社科基金前期資助項目(3)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請省社科基金前期資助項目

4.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犯他人知識産權和違反申報要求的,一經查實,将撤銷資格,追回資助,該申請人3年内不得申報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廳各類項目。涉及違法違紀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5.省屬公辦本科院校入選的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經費支持,一次性撥付,用于項目實施推進、完善優化和成果轉化推廣等。項目管理高校可結合實際,給予一定的政策、經費配套支持。

6.項目若未能按期、按質量完成将予以撤項,項目負責人3年内不得再申報有關項目。項目自批準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但應經項目所在高校同意并報省教育廳批準。

三、有關要求

1.以學校為單位集中統一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2.申請人須認真研讀項目申報說明,按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書。本次申報繼續使用2021年版申報書,請自行在湖北高校思政網(http://gxsz.e21.cn/)社科研究欄目下載。申報書紙質材料全部雙面印制,每項申報材料須用标準檔案袋封裝并單獨粘貼申請書封面。

3.各高校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統籌組織,嚴格審核申報資格,認真檢查申報材料,認真整理彙總上報。

四、學校申報工作安排

1.項目申報以各二級學院(部)為單位申報,各二級學院(部)要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嚴格把關。

2.學校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97。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八份送交科研處(綜一503),電子版(word版)發送至郵箱317367896@qq.com,郵件主題注明“2022省社科前資助+單位+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耿老師

聯系電話:027-87934415

 

 



 

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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