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結論(是/否) |
備注 |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是 |
|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是 |
|
3. 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
是 |
實有29 人 |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
是 |
實有 3 人 |
5. 除輪值執行主席、部門負責人外未設其他職務。 |
是 |
|
6. 工作人員為共産黨員或共青團員。 |
是 |
|
7.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内,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是 |
|
8. 主席團由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選舉産生。 |
是 |
|
9. 按期規範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 |
是 |
召開日期為: 2022 年 11月 15日 |
10.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是 |
|
11. 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挂鈎。 |
是 |
|
12. 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是 |
|
13. 明确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是 |
|
14.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
是 |
|